一、为债务人代为清偿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代为清偿的适用条件有:
(一)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即使有约定,也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
(三)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
(四)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清算的条件如下: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对此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债权。
三、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四、债权人的债权应是现实的债权。
五、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的,当事人之间可以进行协商确定是否能分期偿还,若双方达成分期偿还的约定,则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债权债务。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法院判决其支付或者自支付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债务人不还钱也不提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可以查封、变卖对方的财产来清偿债务。如果对方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如果合同有保证人的,也可以请求由保证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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