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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不承认是否构成诈骗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借钱不还不承认是否构成诈骗

借钱不还不承认的,并不会构成诈骗。如果借款人具有非法占有借款的目的,且借款时使用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

使债务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将钱出借的,才会构成诈骗,如果诈骗的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借钱不还是否属于诈骗

借钱故意不还是否属于诈骗还要区分行为人“借款不还”的性质,应充分考虑行为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综合因素。

一般情况下的借钱不还产生的纠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普通的民间借贷与利用借贷进行诈骗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普通民间借贷的借款人在借钱时是有归还的意愿的,由于客观方面的原因不能归还(如生意失败无能力进行偿还。

而借贷型诈骗中的借款人在借贷时就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所编造的借款用途等都是借款人虚构的,自己根本没有偿还借款的能力。

2,借款人借款后的行为及对归还欠款的态度。

普通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借钱后,合理使用借款,积极为还款做努力,诈骗型借款的借款人取得借款后任意挥霍借款,更换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销声匿迹,躲避出借人的讨要。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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