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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的行为方式有几种

发布时间:  浏览: 370 次  来源:网络

一、诬告陷害罪的行为方式有几种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

以下情形构成诬告陷害罪:

1、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并由本人或者指使他人向国家机关告发的;

2、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虽未直接向国家机关告发但采取的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

二、涉嫌诬告陷害罪如何取证?

诬告陷害罪如何取证,不同案件的取证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对于证据的规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比如书证、物证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所以首先要弄清楚诬告陷害罪定罪的条件,才能对症下药,找到对应的证据予以指控。

首先说明一下,一般的证据有以下几种。首先是书证,合同协议、信件等;其次是物证,物证和书证有时会让人混淆,并不是所有的文字材料都是书证,也有可能是狭义的物证;

视听资料,即一些视频、语音等;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和当事人的称述其实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而且对于他们提供的信息,一定要严格审查,是否真实;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当然,并不是提供了证据就是可信的,不管何种证据都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对于诬告陷害罪的定义,一个重要的前提是捏造犯罪事实,而且作虚假告发,其目的是为了让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事实必须是出于主观故意,如果是无心之举就不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条件,这是从主观方面而言的。

其次“作虚假告发”的报告主体必须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且告发的事项会对他人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引起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追究。

三、诬告陷害罪与诽谤有哪些区别?

1、“捏造事实”不同。

诬告陷害罪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侮辱罪中诽谤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

2、散布、告发的对象不同。

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

3、主观意图不同。

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

4、追究方式不同。

诬告陷害罪是公诉案件,侮辱罪中的诽谤情形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影响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是公诉案件外,一般均为自诉案件。(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在审查程序上、诉讼时间上、处罚程度上均有不同)

诬告陷害罪的行为方式有几种?上文中已经做出了介绍。实践中,需要注意区分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报复陷害罪,三者之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因而在实际认定的时候需要多加注意。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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