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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违反规定会见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  浏览: 188 次  来源:网络

一、律师违反规定会见如何处罚

1、律师违反会见规定相关部门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并及时通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的规定的,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单位应当制止。

2、律师在会见的时候,公安机关不得监听。

护律师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当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保障会见顺利进行,并告知其遵守会见的有关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不得监听,不得派员在场。

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次数限制吗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没有次数限制,但是需要经过案件承办部门的同意。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去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看守所应当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为辩护律师会见提供便利。

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从投诉机制、申诉控告机制、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和联动机制、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救济机制作出规定。同时提出,办案机关或者其上一级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律师提出的投诉、申诉、控告,经调查核实后要求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有关机关拒不纠正或者累纠累犯的,要追究相应的违纪责任。

三、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律师执业证。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事务所函》。

(4)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5)律师执业证。

(6)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7)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四、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方式是什么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正当权利,侦查机关在接到律师会见函后应当依法安排会见。

1、普通刑事案件。我国刑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2、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办案部门对辩护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四十八小时以内,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除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外,应当作出许可的决定。

律师违反规定会见如何处罚,回答是看守所发现律师违规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在押罪犯,应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司法行政机关查证属实后,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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