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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什么欠条没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  浏览: 357 次  来源:网络

一、具体什么欠条没有法律效力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以下欠条没有法律效力:

1、非借款人真实意愿:借款人被胁迫、欺骗、隐瞒事实等情况下签订的欠条。

2、没有辅助证据证明的大金额欠条:超过5万的借款除欠条外还需要银行转账证明或者见证人的见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欠条:8周岁以下签订视为无效。

4、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不符合其年龄特点的欠条:18周岁以下,8周岁以上签订的价值较大的欠条。

5、过期欠条:借款时间到期3年,且无法证明在此期间催讨过债务的欠条。

二、借贷纠纷起诉需要有什么证据

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供以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三、欠钱不还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需要的证件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副本。

(2)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

(3)欠款的证据,包括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四、欠钱不还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1、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具体什么欠条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欠条中的内容是真实并且合法的,并且欠条是双方当事人都自愿写的,那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反之则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条。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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