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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报销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87 次  来源:网络

一、公费医疗报销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1、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药品;

2、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诊疗项目;

3、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允许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所产生的费用。报销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也要支付相应的一部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三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和乙类目录的药品,其个人自付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该在医疗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鉴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死亡的,如果是对死因有异议的,应该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三、医疗保险大病二次报销如何报销

1、大病二次报销地点:

(1)患者在市内就诊,

3日内直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费用;急诊是十日。

(2)转市外的住院费用,在1个月内将上述材料交本乡镇卫生院经办人员办理结报手续(在外地住院,有的地方是6个月以内,不能跨年)。

2、大病二次报销所需的材料: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2)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3、大病二次报销流程:

(1)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在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2)医院直接报账:因疾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参与报账。

新农合报销过后,你需要拿着住院收费票据复印件、出院证复印件、新农合报销三连单复印件(有的地方要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上面加盖新农合公章到民政部门申请,审批后发放补助,如果你不进行申请,民政部门是不可能给你钱的;如果已申请,且手续合格,~般当年度应该将补助款项交给患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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