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达成什么程度才是猥亵罪?
1、实施的猥亵行为,若是满足了强制猥亵罪、或者是猥亵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实施了猥亵行为不一定会构成犯罪
(1)猥亵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认定无罪。
行为人的猥亵妇女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该认定为无罪,可由公安机关做治安处罚。
(2)在火车卧铺车厢内实施猥亵的属于在公共场所猥亵的情形
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学校等区域,这些区域往往人来人往、人流量大,且人数不特定,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猥亵行为,情节更为恶劣,应当重罚。
(3)在公交车上猥亵未满14周岁女童的,构成猥亵儿童罪
行为人在市内公交车上对未满14周岁的女童进行猥亵的,对其应以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任何人都不得实施猥亵儿童的行为,否则不管在猥亵的时候,是否采取了暴力、威胁等的方式,都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猥亵儿童罪。
2、强制猥亵罪中强制方式的认定
猥亵他人要用强制的方式才符合本罪的要求,因为强制体现了被害人对性意愿的违背。强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和胁迫。有的观点认为,行为人客观上采用强制的方法,必须达到足以使被害人难以反抗的程度,使被害人丧失性自主权,沦为行为人满足其欲望的工具。
二、认定特定的公民犯了猥琐罪需要什么证据?
1、认定特定的公民犯了猥琐罪需要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被害人陈述、鉴定结果等。
公民若是被猥亵了,最好是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这是由于若是报案不及时,可能会导致公安机关无法收集相关证据。
2、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侮辱罪和猥亵罪有哪些区别?
侮辱罪和猥亵罪包括侵犯的对象情况不同、犯罪的动机不同等。
1、对象情况不同
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
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猥亵罪侵犯的是受害者的性的羞耻心与性的自由权,侵害人实施猥亵行为有满足自身性冲动的主观故意,但又并不具有对受害人进行性侵的主观想法。侮辱罪侵犯的是受害者的人格权与名誉权,侵害人实施侮辱行为期待通过实施侮辱行为以达到使受害人人格、名誉受到损害的结果。
只要可以拿出证明自己被猥亵了的证据,那么就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之后,需要判断猥亵案件是否满足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如果对达成什么程度才是猥亵罪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