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欠债人死了如何处理?
1、如果欠债人死了,债权人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承担还款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可以找连带债务人、或者是担保人还款。
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应该由生存方前夫或前妻偿还共同债务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所以如果是债务人如果没有遗产的情况下,那么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则无权向其亲属进行讨债。
二、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处理?
1、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可以找连带债务人、或者是担保人还款。
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应该由生存方前夫或前妻偿还共同债务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所以如果是债务人如果没有遗产的情况下,那么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则无权向其亲属进行讨债。
2、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强制执行请求后,若是发现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那么将会终止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借钱人死了,能让他儿子还款么?
1、借钱人死了,并不一定能让他儿子还款。
实际上,父债子还在法律上并非一定正确的。
2、首先,借钱人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生存的一方是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如借来的钱是用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抚养子女或者是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等,都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可以要求配偶还款。如果债务是赌债或者配偶能证明是个人债务,则配偶没有还款的义务。
其次,借款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可以要求继承人偿还,但继承人并非就是儿子。
3、借钱人死亡的,留有遗嘱先按遗嘱继承,遗嘱的继承人就概括继承了债权债务,需要把借款人所欠的钱还上。
有遗嘱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而法定继承是按照下列顺序:
第一顺序:债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债权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后,也就负有了清偿债务的义务,各个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借钱人生前所欠的钱。
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也就不需要承担还款的义务了,只能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意味着如果借钱人的儿子不愿意继承他父亲的遗产,也就不需要替他父亲还钱了,此时的出借人就不能强制要求出借人的儿子还钱,要找其他继承人。
有些公民在还清债务之前就死亡了,此类公民死亡的时候名下若是有合法的财产,那么继承了这些财产的公民通常需要履行还款义务。对如果欠债人死了如何处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