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人员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
1、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有犯罪行为,让他说出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2、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告知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3、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将这种情况记录笔录。
4、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侦查人员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的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规定?
1、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要求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
2、辩护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及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有权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从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侦查阶段,律师还可以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与侦查机关沟通,从而帮助侦查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准确惩罚犯罪。
3、看守所负有及时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义务,并且立法对上述时限予以明确规定,看守所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大为缩短。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方式上的秘密性,不再需要侦查人员陪同,不被监听,有利于律师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充分交流,相互信任,从而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三、犯罪嫌疑人怎么样可以取保候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由公安、司法机关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
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5、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6、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要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有犯罪行为,让其讲述犯罪情节或做出无罪辩解,做好笔录,并确认后签名。如果对于侦查人员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这个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