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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负什么样的责任

发布时间:  浏览: 139 次  来源:网络

一、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负什么样的责任

行为人在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而擅自为他人诊疗,同时造成了就诊人死亡的情况,一般是以非法行医罪定罪处罚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行医罪刑罚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怎么认定非法行医罪

实务中,要注意将非法行医与民间“土医生”偶尔利用验方为群众治病区别开来。民间“土医生”利用验方治病,“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是,利用一些具有一定疗效的验方、偏方偶尔为群众治病,并未开办诊所以此为业,不属于违法犯罪。实务中,如果行为人以念咒语等与看病诊疗毫不相干的方式收敛钱财,则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但是对于利用迷信给人治病致人死亡的,应以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在非法行医案件中,患者有可能是误认为行为人取得了医生执业资格而求医,也可能是明知对方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求医。患者自愿、主动求医,即使有承诺,也不能阻却其犯罪的成立。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属于非法行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

1)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

2)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根据《母婴保健法》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

1)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2)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3)出具《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或者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在我国,从事医疗活动是需要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相应的资格证书的,否则的话可能属于非法行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非法行医的过程中,还有可能出现一些严重后果,如致人死亡。那么,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负什么样的责任?上文已经做出了讲解,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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