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一般去帮人收钱犯罪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25 次  来源:网络

一、一般去帮人收钱犯罪吗

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就会构成洗钱罪,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洗钱的过程是怎样的

洗钱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处置阶段、离析阶段和融合阶段。

(一)处置阶段:将犯罪收益投入“清洗系统”的过程。它是洗钱的第一阶段,也是最容易被发现的阶段。例如,把犯罪收益存入银行或转换为银行票据、国债、信用社等;将小量小面额现金转为大面额现金;将大额交易分拆为多笔小额交易;购买汇票、保险或股票等。

(二)离析阶段: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将犯罪收益与其来源分离,混淆审计线索和隐藏罪犯身份的过程。

(三)融合阶段:又称为“整合阶段”,是洗钱的最后阶段,被形象地描述为“甩干”,即为犯罪收益提供表面合法性的过程。

三、洗钱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还包括将此种现金(如人民币)转换为彼种现金(如美元),将此种金融票据(如外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转换为彼种金融票据。同时,其所“洗”钱财必须来源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这七种犯罪。

(三)、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只有确定了案件情况才能分析出帮人收钱犯罪吗,只要收的钱是属于合法的,那么帮助他人就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如果所收的钱是属于犯罪的收入,那么本人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沟通。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