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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找不到人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141 次  来源:网络

一、有欠条找不到人如何处理

欠钱找不到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的执行。如果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而失踪的,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务人有其他财产,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借款不还起诉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三、对方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1、欠钱不还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可以在和对方协商要债的过程中保留相关的证据,类似于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但是经过协商要债后没有起到什么作用的,应该制作民事诉讼状,并且把之前收集好的这些证据交到当事人常住地的民事法院起诉处理。

2、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微信或其他聊天软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

有欠条找不到人的话,债权人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诉讼。如果债务人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失踪,那么债权人是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针对上述文章中有欠条找不到人如何处理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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