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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抢夺罪怎么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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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抢夺罪怎么定罪?

法律规定抢夺罪将是按照抢夺罪对此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抢夺罪立案情节要求是什么?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重伤的;

(二)导致他人自杀的;

(三)具有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死亡的;

(二)具有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三、抢夺罪数额情节规定是什么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法律规定抢夺罪怎么定罪,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抢夺罪应当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定罪。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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