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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执行费用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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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院已判决的案件事项,被执行人应该支付相关职责,却不想活着拒绝履行此职责的,可以向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申请法院执行费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法院执行费用怎么算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如何计算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现在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了,而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直接从被执行人处执行。

法律依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1、第二十条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2、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特别规定有哪些?

1、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方的财产或责令其完成一定的行为,不能强制执行其人身;

2、中止执行后,只要发现使执行延迟的情况消失或被执行方重新有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但是仍然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的地方要收取实际执行费用。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强制执行的费用一般是由被执行人缴纳。手费一般是按照执行费用做为标准的。执行机关一般是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如申请人需要申请执行的,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以上就是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资料,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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