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公安部提出“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要求,尽最大努力方便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我局开通了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业务。如果您要申请行政复议请通过网络将复议申请书发送给我们,并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和地址,我们将尽快和您取得联系。如果您想了解行政复议有关法律依据和基本常识,请点击首页办事流程中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栏目。
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三)行政复议请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注:必须留下联系电话,方便行政复议机关和你联系。
例文: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刘某某,男,30岁,某某个体户,住本市湖北路X号,联系电话:1234567
被申请人:青岛市公安局某某分局
复议请求:申请人刘某某不服被申请人某年某月某日作出的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请求行政复议机关依法撤销或变更某某分局XX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我与邻居王某某多年以来一直存在矛盾。某年某月某日,因琐事我和王某某发生争执,相互撕打,后我将王某某打伤,经法医鉴定王某某构成轻微伤。某年某月某日某某分局以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为由裁决我治安拘留15天。我认为虽然王某某之伤是我造成的,但事后我主动向王某某赔礼道歉,消除两家多年来的矛盾,具有从轻情节,王某某也表示不再追究我的法律责任。望行政复议机关依法撤销或变更某某分局XX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对我从轻处理。
刘某某(签名)
某年某月某日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您的复议申请书后将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办理:
1、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审理案件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5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3、对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5天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4、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5、凡申请人、第三人提出查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案卷要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将保障申请人或第三人合法查阅被申请人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