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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  浏览: 365 次  来源:网络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是: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二、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如何进行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的进行: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三、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怎么进行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的进行: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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