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刑事案件如何起诉?
1、一般刑事案件由检察院提出公诉请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那件,若是犯罪嫌疑人在缓刑考验期实施了违反行为,可能会起诉。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1)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检察院提起公诉要多少钱?
1、检察院提起公诉不会收取任何的费用。
法院受理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一般会收费,但也不是全部都收费。比如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就不收取诉讼费用。刑事案件更不会收费的。
2、案件受理费包括:
(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3、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三、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起诉可以自己辩护吗?
1、被起诉可以自己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2、辩护人的主要权利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
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会见通信权。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
(3)调查取证权。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则没有这项权利。
(4)提出辩护意见权。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自诉案件,而刑事案件是由谁提起诉讼,与刑事案件具体是属于公诉、还是自诉案件有关。对于自诉案件,若是受害者与侵权方已经和解,那么通常自诉人不会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请求。若属于公诉案件,是否起诉由检察院审查后确定。对一般刑事案件如何起诉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