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为了维护法院的尊严和当事人的权益所规定的。但有很多人就会问了,强制执行有用吗?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对于此问题,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1、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
2、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3、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5、行政决定的申请期限为180日。
二、法院强制执行有用吗
在法律意义上是有用的,实际情况看败诉方的财务状况定,如果被执行人的财务本身就存在问题,没有足够的钱来履行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内容,那么即使申请了强制执行,也是无法履行的。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
3、发生法律效力而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4、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
5、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通过上述叙述,相信大家此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所以强制执行是有用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有助于我们避免触碰到法律雷区。希望我们的文章可以在您困惑的时候给到您一些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