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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有担保的,该起诉哪些人

发布时间:  浏览: 131 次  来源:网络

一、债务人有担保的,该起诉哪些人

债务人有担保的,该起诉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一般保证,只能在起诉债务人或者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只起诉担保人。法院必须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债务人以后仍无法履行债务的,方可向担保人执行;

2、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也可以作为共同被告起诉。法院即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可起诉债务人吗

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后,可以起诉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十八条明确了此处所称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包括债权人因出借款项取得的抵押权。

因此,混合担保中,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代债务人清偿款项后,可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并就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八条

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一债权既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第三人,主张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能否放弃主债务人只起诉担保人

1、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

2、因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应该先起诉债务人,如果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可以起诉担保人。

3、连带责任保证,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直接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因为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所以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或者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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