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律师发现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权限不符的话,是可以按照规定向上级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经审核批准其异议申请后,会指定具备管辖权的法院接手案件。那么,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今天,若悠网小编就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请求贵单位依法将本案移送至管辖。
申请理由:
作为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委托的辩护律师/诉讼代理律师,参与诉讼活动后,通过对案件的进一步了解,认为贵单位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故提出管辖权异议。
理由如下:
鉴于上述理由,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证本案的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单位依法将本案移送至管辖。
此致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二、民事案件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刑事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包括主体是本案被告,及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等。如果您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或者是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小编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若悠网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