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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骚扰别人怎么定罪?

发布时间:  浏览: 203 次  来源:网络

一、法律规定骚扰别人怎么定罪?

1、法律规定骚扰别人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寻衅滋事罪来定罪的,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骚扰威胁恐吓罪,但并不代表这些行为就是合法的,对于恶意骚扰、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具体相关规定如下: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威胁恐吓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威胁恐吓罪立案条件如下:

1、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宁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

2、本罪的行为客体是单个的自然人。

3、本罪的行为是恐吓,即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加害内容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项为限。行为人只要客观上将加害内容通知他人即为已足,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有实现加害的意图。

三、威胁恐吓骚扰怎样立案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他人进行骚扰的,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受害人就可以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所谓的恐吓威胁罪,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百此罪。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这个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度条规定进行处理。

恐吓是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在许多国家是一项刑事犯罪,无论有无向对方动粗,无论是否行使暴力行动,即使只是语言上威胁受害者(对方),有死亡的威胁或伤害当事人或其家族、公司、财产权等。包括死亡的威胁、诈弹威胁、以自杀做威胁等。若意图以此方式来获取他人财物或利益而实行者,称为"恐吓取财"。情节恶劣的判断,必须以法益受侵害或者受威胁的程度为中心。对于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法律规定骚扰别人怎么定罪,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骚扰别人打到的情节恶劣的程度将是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责任。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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