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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的查封申请书

发布时间:  浏览: 485 次  来源:网络

如果案子正在审理的时候,财产的问题是比较关键的,如果稍不注意的话财产就可能被转移了,案子就没办法执行下去,这种情况下就要查封,查封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可能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下面若悠网小编就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执行查封申请书

执行查封申请书一:执行查封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申请查封xx公司(xxx人)所有的位于xxxxx的房屋x套。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xxx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该案正在审理当中。因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使将来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4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查封上述房产的申请,肯请贵院裁定。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公司(或xxx人)

年月日

执行查封申请书二:执行查封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青岛市xx有限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刘xx

申请事由:

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该房产位于青岛市XX区XX路6号X单元XXX户。(房产面积为XXX平米)

案由和事实:

根据(200X)青民二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XXXXXX元及相应利息,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未履行。20XX年3月xx日,申请执行人到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到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有房产。20XX年3月xx日上午XX时,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将被申请执行人名下房产有关资料交给本案执行法官XXX,并提出查封被申请执行人名下该房产的口头申请。

鉴于以下几点理由:

1、本案被申请执行人拖欠债务已达10年之久;

2、被申请执行人曾经为逃避债务多次转移财产;

3、20XX年3月xx日上午10时30分,双方和解未达成协议,被申请执行人已经知道申请执行人在索债的事实。

为防止被申请执行人在和解不成的情况下,转移该房产,申请执行人在紧急情况下,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在48小时之内查封该房产;否则,如不及时查封,被申请执行人极有可能会转移该房产,由此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由谁来负?

最后,申请执行人再次恳请贵院立即查封该房产。

此致

青岛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青岛市XXX有限公司

20XX年3月31日

上面就有两个执行查封申请书的范文,具体的应该写什么东西是可以知道的,但是具体的情况还是有所不同,如果看了以上的资料以后还是不知道应该如何下手,那推荐找一个专业的人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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