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驾驶案件可否免予刑事处罚
可以免予刑罚,需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是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认为可以免予定罪处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
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第二是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可以分为三种:
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其中醉驾不予起诉属于酌定不起诉。《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如何认定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的,除不低于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外,在“量”上应当更加严格把握,要求同时具备:
(1)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特别轻微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
(2)血液酒精含量在 100 毫克/100 毫升以下;
(3)醉驾的时间和距离极短,根据一般人的经验判断,几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三、醉酒驾驶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缓刑
一般来说,判刑在三年以下的,可适用缓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
3.醉酒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的;
4.醉酒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5.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同时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证驾驶,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同时有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上述列举情形,反映出被告人悔罪态度较差,或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或是不思悔改再犯,应从严惩处,故原则上不适用缓刑。
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从刑期来讲,适用缓刑,但是否可能判缓刑,要看具体案情,是否符合缓刑的规定。
根据规定,对醉酒驾驶造成车辆剐蹭等轻微财产损失,或者致人轻微伤以下伤害,如果行为人通过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方谅解的,也可以考虑适用缓刑。而在一些情形下,可以对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处罚。那究竟,醉酒驾驶案件可否免予刑事处罚?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若你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