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美容院被骗消费怎么办
1、在美容院被骗消费可以要求美容院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可以选择的维权方式如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受害者可以要求美容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1)医美企业应明确,若经营过程中明知自身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存在缺陷,例如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标的药品、针剂、填充物;以国产充当进口等,故意不告知前来就诊的客户,导致在服务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除此以外,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2)因医疗美容服务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可能包括人身伤害损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损失;造成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除此以外还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法院受理美容机构纠纷后会如何处理?
1、法院受理美容机构纠纷后会可能会判决美容院胜诉,也有可能会判决对方胜诉。
消费者若是可以提交以下证据,将有可能会提高自己胜诉的概率:
(1)付费美容的凭证,比如支付凭证,收款收据,发票等;
(2)脸部做坏的证据,比如诊断记录,照片、医疗鉴定等;
(3)实际损失,误工费凭证,诊疗记录、医疗费发票等。
2、美容就医者在涉诉维权过程中,应积极举证,完成应承担的证明责任。
通常,美容就医者应收集的证据包括:医疗机构主体资格的证据、美容整形手术时符合医学摄影要求的局部照相、以及美容手术时每次的就医资料等。
其中,就医资料包括收据、挂号单、书面就医记录以及看诊的病历记录等,具体包括病程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以及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等。虽然上述资料一般由医疗机构保存和提供,但美容就医者在可能的情形下,也应尽可能收集。
三、医疗美容纠纷维权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医疗美容纠纷维权需要的证据包括术前照相、保存每次的就医资料、服务合同内容必须完整齐全等。
1、术前照相
对任何美容整形手术都要进行符合医学摄影要求的局部照相,一是作为院方资料保存,以便手术前后对比,供科学研究用;二是作为法律资料保存,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可作为证据出示。
2、保存每次的就医资料
当决定进行美容手术后,一定要留下每次的就医资料,例如收据、挂号单、书面就医记录等,这也是万一纠纷发生时,可以申诉维护个人权益的基本证明。看诊的病历记录也是很重要的证据。
3、服务合同内容必须完整齐全
请务必与美容机构签订相关协议,仔细确认服务项目、费用及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免发生纠纷。
美容就医者、与美容机构发生纠纷之后,不管是哪一方想要向法院起诉,都首先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满足起诉条件的材料,在法院受理纠纷案件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按照规定,提交与美容纠纷有关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对在美容院被骗消费怎么办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