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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什么是民间借贷行为

发布时间:  浏览: 152 次  来源:网络

一、根据规定什么是民间借贷行为?

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满足以下条件受法律保护: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出借人履行了借贷义务。

二、哪些民间借贷是无效的?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三、民间借贷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借款种类。

2、借款币种。

3、借款用途。

4、借款数额。

5、借款利率。

6、借款期限。

7、还款方式。

8、违约责任。

四、民间借贷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

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五、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六、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什么是民间借贷行为的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上文了解,民间借贷是很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主体之间可以自行周转资金,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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