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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拘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浏览: 136 次  来源:网络

一、一般刑拘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是刑事违法行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是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一种,是临时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自由的强制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行拘和刑拘哪个严重

行拘和刑拘相比,应当是刑拘比较严重。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征戒的情况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在之后很有可能会被判处刑罚。

三、公安机关怎么执行拘留程序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被拘留人如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的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所谓有碍侦查的情形是指: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灭或者伪造证据;有可能互相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证的。所谓无法通知的情形是指: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者工作单位的。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办案的时候,有紧急情况,比如嫌疑人逃跑的,可以先行拘留。刑拘和逮捕都是强制措施,但是也有区别。从条件和程序上两者不同,逮捕要经过检察院批准才行,而拘留公安机关就可以执行。从程度上看,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

四、被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多久判刑

最多七个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察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不能终结侦查的可以要求延长一个月;对于案情重大复杂,团伙作案或者流窜作案取证困难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之后便进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阶段。

关于刑拘属于什么违法行为这个问题,一般认为,刑拘是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拘留以后需要逮捕的,公安机关才会申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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