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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不是股东需要承担债务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76 次  来源:网络

一、企业法人不是股东需要承担债务吗?

企业法人不是股东需要承担债务,一般情况下不需要。

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具有对立性。那么他的债务也是独立的。

那么,只要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负完。股东对公司债务在法律上不对公司债务负有责任。

在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任,就是股东对公司未有负完责或者抽逃出资。

在公司增资的时候,如果股东出资不实,那么协助股东的董事、高管有责任。

在股东抽逃出资时,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董事、高管负有责任。

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吗?

是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因为经理通常是由董事会聘任的,也有董事担任经理的。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

三、法人代表与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权。如果将来企业出现问题,要是倒闭的话,企业的财产将有股东投资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这时,法人只是经营者,不能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

1、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由股东构成股东会,而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股东会机构,但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法律规定只设董事会,由董事会代行股东会的权力,国有独资公司也不设股东会,重大问题由董事会请示国家授权的机构决定。股东会不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股东因故不能参加股东会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利。

2、法人:生活中人们说到法定代表人时总说成法人。但在法律上,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主体。

法人是指民法赋予权利能力的基于成员或者独立财产所形成的团体,不是单个的自然人。民法学将基于成员的团体称为社团,其成员相应称为社员;基于捐助财产以财产为成立基础的团体称为财团。

但我国《民法典》将法人定义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并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后者分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各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但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企业法人不是股东需要承担债务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发生这个公司债务,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的。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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