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不知情的公司债务需要承担吗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公司设立时已实际投入)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不再以股东的个人财产承担。以公司名义借款的,要区分实际情况,如果借款合同有公章,借款入公司账户,第三人不知情,属于公司债务,以公司资产清偿,该股东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其他股东可以追偿。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义务是什么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三、什么情况下,股东需要担责
1、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2、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具体情形
(1)、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
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3)、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4)、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6)、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股东不知情的公司债务需要承担吗在上文中已给予了明确的回答,一般对股东不知情的债务是不需要承担的,公司的债务会由公司一律承担,但在有限公司中,股东只会在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所以,责任的承担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