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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哪些犯罪不得假释?

发布时间:  浏览: 118 次  来源:网络

一、我国对哪些犯罪不得假释?

以下情形,不可以假释: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在假释期内犯罪会构成累犯吗?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而在假释期内,实际上是犯罪分子所判处的刑罚都没执行完毕,因此假释期犯新罪的是不构成累犯的。

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假释期满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三、罚金只能交一部分,可以减刑或者假释吗?

在减刑假释规定中,并没有交不起,不可以减刑或者假释的规定。只有有能力履行而不全部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财产刑,才不予提请裁定减刑或者假释。这句话其实主要针对客观上认为涉案金额巨大,特别巨大,而罚金未到涉案总金额的数量。认为是可以履行的,但是并没有说一定是可以全部履行。

有能力履行的,不全部履行不予提请裁定。有能力履行的,未全部履行不予提请裁定。主要针对以上两种情况。而非是没有能力履行全部,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大部分,这些全部不提请减刑或者假释。

总体就是:如果真的没钱,开具家庭收入证明或者贫困证明,减少监狱消费,可以认定为的的确确没有能力履行全部。这种情况虽然也会从严,但是比起有能力履行不履行的减刑假释上还是会从宽。

对哪些犯罪不得假释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处理,假释属于我国刑事处罚的一种执行方式,只有符合假释的条件的行为人才能被人民法院在刑法的执行过程中宣告假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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