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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监管秩序罪轻微伤是否是成立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08 次  来源:网络

一、破坏监管秩序罪轻微伤是否是成立的

破坏监管秩序罪轻微伤能成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二、轻微伤与轻伤之间的区别是怎样的

轻微伤触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处罚为:行政拘留和罚款。而轻伤则与重伤一样触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轻微伤与轻伤之间的区别是怎样的

轻微伤触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处罚为:行政拘留和罚款。而轻伤则与重伤一样触犯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破坏监管秩序罪轻微伤是否是成立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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