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446 次 来源:网络
人身伤害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Y族,1987年1月18日生。现居住地为常州市武进区ZZ镇。联系电话为:AAAA
申请事项
一、请求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二、请求对申请人继续康复所需费用进行鉴定;
三、请求鉴定申请人是否需要营养治疗及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9年2月27日上午9点30分左右,申请人在常州BB从事CCC时,不慎被意外伤害,申请人的右眼球被刺伤。申请人随即被送往常州第二人民医院诊治,经医生诊断,事故造成原告下列人身伤害:1、右眼球破裂;2、前段玻璃体被切割。
今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请予批准。
此致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0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