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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赔偿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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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国家的快速发展,很多在规划内的房屋都会涉及到拆迁,那在拆迁时,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呢?你应该通过写拆迁补偿申请书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拆迁补偿申请书怎么写?有哪些规则呢?在这里由若悠网小编为您解答。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市场价确定,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所评估为准,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双方均可在拆迁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评估申请,如双方的价格不一,可由建设部门组织专家评定。

一.拆迁补偿申请书怎么写?有哪些规则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市场价确定,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所评估为准,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双方均可在拆迁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评估申请,如双方的价格不一,可由建设部门组织专家评定。程序是解决实体的首要问题。

二.“价格补贴”标准如何确定

(1)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或等于较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较低补偿单价×补贴系数;(2)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高于较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2×较低补偿单价-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补贴系数;价格补贴低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元的,按200元计算。

补贴系数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公布,下面是全面点的~~

第1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2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当事人是指拆迁人、被拆迁人及其房屋承租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建设、生态环境改善和文物古迹保护。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五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第六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

土地、建设、规划、公安、市政、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积极协助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做好房屋拆迁有关管理工作。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房屋拆迁赔偿申请书应该怎么写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同时,要知道国家的“价格补贴”标准如何确定的,从而懂得合法维护权益,有任何与法律相关的问题,都可以到若悠网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团队都会详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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