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满足法定条件不登记也有效,但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登记。
《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抵押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抵押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财产的具体情况;
4、抵押财产的价值;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权丧失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法;
9、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和地点;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五、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六、满足哪些条件可以行使抵押权?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4、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七、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1、标的不同。
抵押的物品一般是不动产,而质押的物品则是以动产为主;
2、效力不同。
抵押物品需要经过登记才是有效的,而质押物品只需要占有即有效;
3、权利不同。
借款人抵押物品只具有担保效力,而质权人则拥有物品的支配权以及留置权;
4、变现方式不同。
抵押物品需要通过法院拍卖才可兑现,而质押则是直接变卖。
八、抵押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2、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3、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4、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一是抵押财产的标价处分权;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
可以被抵押的财产非常多,因此,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形分析,只有不动产抵押合同才需要办理登记。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