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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规定,凡纳税人由于联营协议终止、改组、分设、合并等原因而宣告撤销、经营期满、改变经济性质、歇业破产和自行停止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脱离原税务管辖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于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告废业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是办理注销登记时提交的申请书。
【技巧】
遵循申请书的常用格式,包括标题、称谓、正文3部分。
1.标题。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种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一般采用第二种。
2.称谓。顶格写明接收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3.正文。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书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1.材料要齐全,包括以下几项。
(1)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税务登记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销登记注册书。
(3)主管部门(单位)或审批注销机关的批准文件。
(4)其他有关证件。
2.书写内容
书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时,主要应写清注销登记的理由,如经营不善、经营期满、经营场所拆迁等,还要写清尚在办理中的纳税事宜和发票用存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