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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给别人做担保了要怎么解除担保

发布时间:  浏览: 139 次  来源:网络

一、不想给别人做担保了要怎么解除担保

给别人做担保一般不能解除,除非债权人同意。

因此不要轻易答应给别人提供担保,如果无法拒绝,那您就要好好的对朋友的信用、资产实力做个评估,或者是要求他给您提供反担保,以防发生风险,您的利益受到损失。

其次,签署合同一定要问清楚、看清楚合同内容。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不想给别人担保了应如何解除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追随主债权的,债务人没还钱之前,担保人就一直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确认。

但是如果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形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担保的,具体如下:

1、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可以申请撤销。

4、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申请撤销。

5、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不想给别人担保了应如何解除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追随主债权的,债务人没还钱之前,担保人就一直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确认。

但是如果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形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担保的,具体如下:

1、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可以申请撤销。

4、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申请撤销。

5、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不想给别人做担保了要怎么解除担保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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