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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债务子女要承担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14 次  来源:网络

一、父母离婚后债务子女要承担吗

父母离婚后所欠的债务子女一般不需要承担,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的债务由他们自己承担。

但如果作为债务人的父或母去世,且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则此时继承遗产的子女需要在继承遗产价值的范围内承担对被继承人债务的偿还责任,

或者作为债务人的父或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子女又是其监护人的,则此时作为监护人的子女需要对方作为债务人的父或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二、欠款人死亡债务的偿还是怎么样的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3、如果母亲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

4、母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三、债务人下落不明,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1、在报纸等媒体刊登催收公告,避免诉讼时效过期

债权人可以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的债务人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2、收集证据,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起诉债务人

债权人起诉后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证据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传唤被告,公告期限届满,被告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不得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债务人下落不明属于履行债务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

(2)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父母离婚后债务子女要承担吗通过上文的回答,我们已基本有了了解,对于父母的债务即使是属于子女都是不需要承担的,只要父母有完全的民事能力,那么就需要由他人自己来进行承担,所以,该属于自己的债务就一定要履行。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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