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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欠债是否需要提供借条

发布时间:  浏览: 116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欠债是否需要提供借条

离婚欠债,是否需要提供借条,需要区别以下两种情形考虑:

1、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也是离婚协议的一个部分,如果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的产生、债务金额均无异议的,则无须提供借条,只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即可。

若对某一笔借款或多笔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产生分歧的,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不仅需要提供借款产生的凭据,而且还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或者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如果举证不能,则该债务属于主张夫妻共同债务一方的个人债务。

2、若是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无论哪方主张存在夫妻共债务,都需要向法庭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法院不予认定。

如果债权人愿意为您提供借条作为证据使用的,建议将原始借条进行复印,由债权人在复印的借条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由XXX保管”字样,并由债权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出具复印件的时间。

债权人愿意为您当庭作证的,要求债权人持原始借条到庭为您当庭作证,其作证效果会更佳。

二、怎样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认定一笔或者多笔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一是,借款是否是夫妻共同签名?如果是共同签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是,借款虽然只有夫或者妻一方签名,但另一方追认该借款的,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是,借款虽然只是夫或妻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该借款用于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是,借款虽然只是夫或妻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且借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借款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另一方认可该借款的,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五是,借款虽然是夫或妻一方婚前个人所借,但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所借借款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丈夫欠下巨额债务,妻子不知情要帮他偿还吗?

首先,我们要看这笔债务的性质。如果丈夫欠下的这笔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因赌博、吸毒等欠下的债务,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帮忙偿还。但是,如果妻子事后追认并帮忙偿还的,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有些夫妻想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来规避“被负债”的风险,这种方法是可行的,但是这份协议属于你们的内部约定,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债权人同意由男方单独清偿,否则仍可要求女方承担清偿责任。当然妻子在代为履行清偿责任后,有权依据书面协议的约定向丈夫追偿。

离婚欠债是否需要提供借条?要看具体的情况。因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也要分为是协商处理和诉讼处理。如果是前者,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即使没有借条,也没有什么影响。但后者就不同了,如果没有借条证明,法官很难认定属于共同债务。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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