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什么情况构成诈骗
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
借贷式诈骗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
2.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己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
3.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
二、怎么区分合法的民间借贷和诈骗行为
区分合法的民间借贷和诈骗行为要注意以下3点:
1.借款的原因和数额。民间借贷中的借款人多是因为确实遇到生产、生活方面的客观困难,无奈之下才借款,借款的数额相对较少。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以虚假的理由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钱财,且借款金额一般来说相对较大。
2.借款的诚信度。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一般在在借款时不会欺骗、欺诈出借人,即使有,也久是将困难说的更严重以博取借款人的同情,顺利获得借款,但毕竟困难还是真实存在的。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事先有计谋,有计划地实施欺诈行为,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以达到骗取钱财目的。
3.还款的诚意度。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不否认借贷关系,并积极创造条件还款,并没有非法占有借款的目的。而诈骗犯罪中,主观上就事项非法占有,自始至终就没有还款的意愿,骗取钱财后,大肆挥霍,销声匿迹。
三、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四、诈骗案件如何去追款
1、没有提出过附带民事诉讼的话,可以直接提出民事诉讼。
2、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而如果当事人已经有生效的有关诈骗犯罪的刑事判决的,法院在刑事判中所认定的事实具有法定的证明力,不需要当事人再行提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
3、所以,当事人可以直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为证据,向对方追讨被诈骗的财物。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民间借贷什么情况构成诈骗,民间借贷构成诈骗罪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且客观上通过借而不还的形式,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一开始借钱的目的就不是为了归还,虚构捏造事实或是隐瞒事实真相让借款人误以为行为人有归还的能力,从而以借贷的方式借出财物。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