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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债权能提起侵权之诉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02 次  来源:网络

一、侵犯债权能提起侵权之诉吗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侵权纠纷是因侵害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虽然没有明确将债权排除在外,但是对于侵害债权的行为,可以通过追究违约责任等民法典合同编的方法予以救济。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一方侵权之债配偶需要偿还吗

一方侵权之债配偶不需要偿还,因为这种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因民事侵权或刑事犯罪而产生的债务或罚金,是夫妻一方的过错或犯罪行为所导致,与夫妻的另一方没有法律联系,所以一方因侵权产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既然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配偶自然是不需要负责偿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一方侵权之债配偶需要偿还吗

一方侵权之债配偶不需要偿还,因为这种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因民事侵权或刑事犯罪而产生的债务或罚金,是夫妻一方的过错或犯罪行为所导致,与夫妻的另一方没有法律联系,所以一方因侵权产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既然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配偶自然是不需要负责偿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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