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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解除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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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缓刑解除需要什么手续?

1.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缓刑考验期结束后,由社区矫正机构向缓刑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且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四十四条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或者被赦免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二、撤销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撤销缓刑和缓刑撤销后对犯罪分子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这种情况下,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对新犯的罪和新发现的罪并没有特别规定,应当理解为无论新犯的罪和新发现的罪是什么性质的犯罪,罪行是轻是重,也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应当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处理。当然,新决定执行的刑罚不能再适用缓刑。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的规定,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这一规定是为了解决实践中对那些缓刑犯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法律依据,促使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遵纪守法、有效地接受改造。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社区矫正法》的规定,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实施社区矫正服务。所以缓刑考验期满后,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三、缓刑考验期怎么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犯罪人员被判缓刑意味着无需立即接受刑罚,法律会给予犯罪人员一个缓刑考验期,在此期间,如果犯罪人员有良好的表现并没有犯罪行为,就可以不用再接受刑罚。缓刑考验期结束后该犯罪人员就可以由公安机关宣布考验期结束,并通知当地法院,以完成缓刑的整个流程。

缓刑期满后需要办理的手续有: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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