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关于在赌场保安属于犯罪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7 次  来源:网络

一、关于在赌场保安属于犯罪吗

一般是不属于犯罪的,但是有两种情形肯定会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一种是受雇参与管理,并且参与分成,另外一种是参与管理,并领取高额的固定工资。这两种情形会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还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只是一般的员工领取较低的固定工资,还有一种是虽然参与管理,但是领取一般的固定工资。那这两种情形一般不会作为犯罪处理,但是也要看一个执法尺度的问题,有的地方也可能作为犯罪处理,因为毕竟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了帮助协助,认定构成共犯,属于从犯也没有问题。

赌博的行为本身一般是不会被判刑的,但如果行为人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有什么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三、赌博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赌博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客体要件

赌博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注意,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关于在赌场保安属于犯罪吗,一般不属于是犯罪。如果行为人为了营利,以赌为业或聚众赌博,可能面临拘役、管制和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