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般判几年

发布时间:  浏览: 137 次  来源:网络

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般判几年

这里的信用卡既包括完整意义上的各银行信用卡,也包括银行借记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分为以下几个档:

第一、刑事立案起点: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持有或运输1张;

2、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持有或运输10张以上;

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真实的信用卡)5张以上;

4、使用虚假身份骗领信用卡1张;

5、出售、购买或为他人提供1张信用卡。

有以上一种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第二、第二量刑幅度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持有或运输10张以上;

2、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持有或运输100张以上;

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真实的信用卡)50张以上;

4、使用虚假身份骗领信用卡10张以上;

5、出售、购买或为他人提供10张以上信用卡。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划清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非罪的界限

应当从主客观两方面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

(1)从客观方面看,持有、运输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或者非法持有他人的信用卡,数量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

A、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不满100张的,应当认定为"数量较大";

B、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应当认定为"数量较大"。

因此,未达上述标准的,可不以犯罪论处。

对于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或者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刑法第177条之一虽未设定数量标准,但结合刑法总则第13条的规定,如果是初次实施此类行为,数量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也不宜作为犯罪处理,而可交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批评教育。

(2)从主观方面看,如果行为人欠缺相应的犯罪故意,例如,确实不知道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购买的,或者因为疏忽而在申领信用卡时过失提供了他人的身份证明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三、划清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伪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如上所述,本罪实质是伪造信用卡犯罪和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立法规定本罪,主旨在于更加有效地打击和防范信用卡诈骗犯罪。如果能够证实行为人所持有、运输、出售、为他人提供的伪造的信用卡是行为人自行或者伙同他人伪造的,则其行为属于伪造金融票证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牵连犯或者吸收犯,应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论处。

不得不说,现如今办理和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而有的人就钻空子,在不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使用信用卡,甚至有以营利为目的而出借信用卡给他人使用。殊不知这些行为在我国都是不允许的,严重时甚至可能会构成犯罪,比如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那么,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般判几年?最高可以判处行为人10年有期徒刑。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