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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村委会犯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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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我国村委会犯罪怎么办

村民委员会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单位范畴。我国《刑法》第三十条以列举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五类为《刑法》所规定的单位犯罪。

从该条规定中不难看出,村民委员会不属于《刑法》所规定的单位犯罪主体五种类型之一,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也没有讲到村民委员会可作为单位犯罪主体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而村民委员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单位犯罪主体,不能对其予以刑事处罚。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否定村民委员会作为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刑法》第三十条仅是对单位犯罪主体概念所作的概括性规定,并非只有该条所列举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才属于单位犯罪主体,也不能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没有涉及到村民委员会而片面认为村民委员会就不属于单位犯罪。

二、单位犯罪的主体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单位犯罪具有法定性,如果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犯某种罪,即使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行为与法律规定犯罪行为相符,也不能给该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定这种罪。

三、怎样处罚单位犯罪

1、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犯罪分子刑罚的轻重,应当遵循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单位犯罪也不例外,我国对单位犯罪实行的是以两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所以,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处以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和没收财产。对单位判处罚金的,采用的是无限额罚金,也就是对罚金的具体数额未加以明确规定。

2、以两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理由

为了表明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全面否定(既否定单位,又否定作出决策行为和实施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刑法采用两罚制,对单位和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作制裁,以遏制犯罪。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只要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就可了,而没有必要再对单位进行处罚。这是因为有些犯罪虽然是以单位的形式实施的,但实际上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个人的行为上,如果个人不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也就不会产生这种危害的结果。所以,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在我国《刑法》分则中对于有少量条文规定了在单位犯罪中,只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单位不适用刑罚。

3、对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与自然人的处罚类型

对单位,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单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犯罪情节、手段以及被处罚单位的执行能力等具体情况,酌定考虑适用罚金的数额。对于一次性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还可以判令其分期缴纳。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以刑罚时,主要是以自由刑为主,当然也有适用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在适用自由刑时,大部分与个人犯罪的刑罚相同,一部分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

单位犯罪中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比自然人犯罪的处罚轻

对于自然人和单位都能够构成的犯罪,我国刑法在刑事制裁上是有差异的,往往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要重于对单位犯罪的处罚,这体现在最高刑、追诉标准、量刑幅度等多个方面。

村委会犯罪怎么办,我们可以知道,村委会并不属于刑罚之中的单位犯罪的范围,故而也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村委会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形,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在确定村委会的某职员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依旧可以起诉。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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