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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般都要判刑吗?

发布时间:  浏览: 98 次  来源:网络

一、刑事案件一般都要判刑吗?

刑事案件不是必须要坐牢,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要坐牢:

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少天?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三、刑事案件的管辖地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是被告人居住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如果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刑事案件由谁提起诉讼?

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来起诉。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刑事案件一般都要判刑吗需要看具体案件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符合判刑条件的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事案件一般是拘留十四天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刑事案件的管辖地是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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