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经朋友介绍认识广安的老板,但是老板在泸州接了个项目,也就是虽然老板是广安人,但是我是在库周工作的,现在老板不给工资,我应该找广安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还是泸州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啊?如果是泸州劳动仲裁委员会管的话,我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将仲裁申诉书寄达到泸州劳动仲裁委员会吗?
注册公司了吗?
如果没有,就不属于劳动仲裁管辖!
如果注册了,注册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都有管辖权,去哪告都一样!
申请仲裁本人到场或让代理人到场办理!
我是劳动仲裁员,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企业劳动法咨询可以HI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提出书面离职后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
4、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等都可以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