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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猥亵罪必须要证据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52 次  来源:网络

一、起诉对方猥亵罪必须要证据么

必须要。

没有证据的猥亵行为,一般是不能立案的,需要相应的证据才可以立案侦查。《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对未成熟少年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妇女儿童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儿童,或者侮辱妇女

三、猥亵罪与一般猥亵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想要起诉对方猥亵罪,就必须拥有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已经达到了刑事犯罪的标准,如果没有证据是不会立案的。其次,需要注意猥亵罪和一般猥亵的区别,以上是关于猥亵罪必须要证据么的相关回答,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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