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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打借钱不还的官司

发布时间:  浏览: 116 次  来源:网络

一、要如何打借钱不还的官司

打借钱不还的官司可以分以下几步: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申请;

2、起诉。书写起诉状,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

3、法院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质证、辩论,根据事实进行判决。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

4、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对方拒不履行的,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碰到借钱不还的人要如何办

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处理:

1、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

2、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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