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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发布时间:  浏览: 387 次  来源:网络

申请人:傅*

被申请人:傅**

申请事项:

变更对犯罪嫌疑人傅**采取的强制措施,转而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傅**因涉受贿一案,于2005年8月2日被逮捕,现被羁押,申请人认为:

1、犯罪嫌疑人傅**主动投案自首,主动退赃,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办案,有悔罪表现,在工作上一直表现优秀,且在其被刑事拘留和逮捕前检察机关对其采取的就是监视居住,结果并没有对社会产生危害。这些足以说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因此应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傅**年事已高,身体状况很差,患有严重的高血质、腰椎盘突出、骨质增生等疾病,对环境的适应性不强,不适宜羁押,而且其现羁押场所的居住条件又很差,现羁押场所的居住条件会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傅**的身心健康。因此也应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鉴于以上事实,我作为犯罪嫌疑人傅**的女儿,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51条、第60条第2款的规定,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望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200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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