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没有写借款用途是否算诈骗
借条没写借款用途不算诈骗。
借条的基本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写了借条是否还能算诈骗
写了借条也可能构成诈骗。如果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出借人的钱财的,则即使写了借条也依然会构成诈骗。
所以是不是构成诈骗不看有没有借条,而是要看借款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
对于属于诈骗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没有骗到钱是否算诈骗
没有骗到钱也算诈骗,只要实施了诈骗行为就构成诈骗,而且如果诈骗的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犯罪;至于没骗到钱的,属于诈骗未遂,如果构成犯罪的,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的处罚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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