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如何办
被起诉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或者延迟还款,请求起诉人撤销诉讼。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被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如果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债务人不还钱如何起诉
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到合同约定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去起诉。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债务人找不到债权人如何办
债权人找不到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到公证处办理提存。
1、即将到了还款期限却找不到债权人,债务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很多债务人认为只有债权人可以起诉,其实债务人也是可以起诉的,在找不到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要求向对方还款,自立案之日起,不再计算逾期利息。
2、到公证处对债款及约定利息进行提存。
债务人找不到债权人还款也可以到公证处去将债款提存,所谓提存,就是把债款交给公证处保管,等债权人回来后自行到公证处领取。
3、提存债款后,不再计算逾期利息。
债款提存后也不再计算逾期利息,视为债务人已履行了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如何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